
最近我跟亞咪英常常在討論"喔~ 這個人看起來很時尚!" 的話題,常常在路上迎面一個女生走過來,只不過穿著一件長外套,菸管褲跟靴子,卻散發出一股很時尚的感覺。或者晚上的馬路上經過一個女生,戴著墨鏡與帽子,亞咪英不但不覺得這個人為啥要晚上戴墨鏡(就常理來說,這個應該是先想到的事),卻還覺得她很時尚。因此我們一致認為,時尚應該是一種氣質,就算穿得很簡單,卻還是可以很時尚。可是這種時尚的氣質,應該跟那個人的正度是有大的相關,只要腿夠細,隨便個穿窄管褲跟高跟鞋看起來就很時尚,只要臉夠小,戴個大墨鏡看起來就像明星,只要身材夠瘦,隨便穿個T恤就很有型。...可是又好像不是這麼一回事,例如除了奧黛麗赫本之外,我還沒有看過誰把頭巾戴的這麼有時尚感。

不過值得安慰的是,奧黛麗赫本也有失敗的時候,左邊的很像安全帽,右邊很像剛拔完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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